文委会、戏研会各会员台:
第十届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(文学、音乐、综艺、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评析研讨活动工作即将开始。请各台接到通知后,精心准备,按要求报送作品。
一、参评要求
(一)文学节目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7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人物评介、作品赏析、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、板块、配乐广播文学作品均可(配乐文学节目不再单独设项);
3.节目要求思想健康,艺术性强,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有较强的可听性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4.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;
5.每个单位会员台选送一件作品。
(二)综艺节目(分三类)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7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报送类别
综艺专题类:
包括综艺专题、板块类综艺节目;
综艺晚会类:
包括各类综艺晚会节目;
影视剧录音剪辑类
包括电影、电视剧、舞台剧录音剪辑,电影故事;
3.参评要求
(1)参评节目要求思想健康、艺术性强、制作精细、有较强的可听性、努力体现编辑功力,努力创新。节目应力求在构思、立意、选材、形式等方面要有所创新,有所突破;;
(2)节目长度在60分钟以内(含60分钟),超长综艺晚会可以节选或分集报送;
4.每个会员单位可报送“专题节目”、“综艺晚会节目”和“影视剧录音剪辑节目”各一件(共三件);
5. 特别提示:凡参评过“广播娱乐节目评析”的节目不再参加此项评析。
(三)音乐节目(分两类)
1、常规音乐节目
(1)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7年内制作播出的;
(2)音乐专题、音乐板块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均可参评;
(3)参评作品要求思想健康,艺术性强,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可听性强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(4)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;
(5)每个单位会员台可选送一件作品。
2、音乐主持人节目
(1)节目形态必须是主持人形式,主持艺术与音乐艺术要尽可能地完美结合,直播、录播均可(请注意:“音乐主持人节目”这个分项,只受理主持人形态的节目,播报、播讲类形式的节目,不要参加此项评估);
(2)选材精当,主题鲜明,要以音乐作品作为表现主题的主要手段;
(3)简洁、流畅,衔接自然,可听性强;
(4)音乐作品的声音品质优良;
(5)在表现手法等方面有所创新;
(6)此项参评节目必须在2008年3月1日前播出;
(7)时间长度:30分钟以内;
(8)此项参评节目每个单位会员台选送一件(不占常规音乐节目名额);
(9)送评节目请在参评表“参评项目”一栏中标明“音乐主持人节目”字样。
(四)、戏曲节目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7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 含戏曲专题节目(30分钟以内),戏曲故事(60分钟以内,可分上、下集),戏曲录音剪辑(60分钟以内),戏曲广播剧(60分钟以内);
3.参评节目要求思想健康、艺术性强、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有较强的可听性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4. 每个单位会员台可选送一个。
(五)、曲艺节目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7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30分钟以内,专题板块均可,形式不限,参评要求与戏曲常规节目相同;
3.每个成员台可选送一个节目。
三、送评节目规定
1、送评节目需复制12盘高质量CD光盘。请在每张CD光盘上标明节目类型、标题、长度、电台名称。有二类或三类节目的项目,需分别录制。
2、送评节目需送交12份完整的节目播出文字稿,包括歌曲的歌词、引用作品原文、采访录音文字以及制作提示语等。
3、每份文字稿附一份“参评节目申报表”,按要求填写,主管台长签字加盖公章生效。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,其余可以是复印件。
4、以上规定请各台务必遵守,以免影响评估成绩。
注:承办展评会议的电台,可多送一个节目参评(可在分项中任选)。
四、参评单位的资格
1、参评单位必须是文委会和戏研会的会员台(包括原有的会员台和新入会的会员台),非会员台如想参加展评,可申请入会,需经文委会领导审批方能报送节目;
2、申请入会的电台请上网下载或电话索要入会申请表格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加盖电台公章,并经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寄回文委会;
3、参评单位必须已经缴纳了今年的会费;
4、省会市台研究部和市(地州盟)台研究部仍按原分配名额选送节目参评。
五、节目送评时间
有资格报关节目的会员台,请务必按要求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参评节目特快专递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逾期无效。邮件标明“送评文艺类节目”
六、其它
1、咨询电话:010-86093077,86091472 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2、通信地址: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(邮编:100866)
收件人:舒 颖(收)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8年2月
下载申报表
节目征集已结束
“第五届广播娱乐节目评析研讨”活动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各级广播电台:
为继续促进我国广播文艺节目繁荣,更好地推动各地电台娱乐类节目的发展,发现和培养广播界的新人、新秀,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,现决定举办
“第五届广播娱乐节目评析研讨”活动。
作品征集工作即日起开始,具体事宜如下:
一 主办:中国广播电视协会
承办: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二、奖项设立(参评总数的50%):
1、广播娱乐一等节目;(一等占15%)
2、广播娱乐二类节目;(二等占30%)
3、广播娱乐三类节目:(三等占55%)
三、参赛要求:
1、 参赛的节目形式、内容包括:
充分发挥编辑和主持人的想象力、创造力,力求节目形式创新的娱乐节目;
运用广播的多种手段定位制作,具有幽默的喜剧风格和时尚特点的娱乐节目;
以休闲娱乐为目的,有着强烈的欢乐氛围的娱乐节目;
采用游戏、竞猜等手段来体现欢乐性和互动性的娱乐节目;
益智、知识类娱乐节目;
轻松欢乐、可听性强的连续类娱乐节目;
戏曲、曲艺、音乐类开心小段主持人形式的娱乐节目;
能带给人们轻松、愉悦的谈话类节目;
主持风格、题材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的其它娱乐节目;
节目形式不限,直播录播均可。
2、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底前已经公开播出的节目。
3、 参评节目以25分钟之内为一个单元;超长的节目可分为上、中、下三个单元;连续类节目可任选三集。
4、 参赛资格以所在频道为单位,每个频率(频道)可选送1个节目参评。
5、 参赛节目要求寄送CD光盘11张,文字资料11份,每份文字资料前附参评节目申报表一份。
6、 参赛电台不限会员台,请各频率报送节目时务必在申报表中填写联系电话及联系人,方便沟通。
7、 截稿日期:2008年4月15日,请用特快专递邮寄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参赛节目请寄往:中广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收。
地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:100866
联系电话:010—86093077、86091472
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收件人:韩丽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8年2月
下载申报表
活动已结束
“2007’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原创歌曲奖”复试网络投票阶段
本次活动评选分为歌曲征集、作品初评、网络投票、专家终评四个阶段。
目前,作品征集和作品初评已经结束。全国几十家电台、文艺单位、部队等在近千首作品中选出了133首歌曲参加“2007’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原创歌曲奖”的评选。
在作品初评阶段,活动组委会特别邀请了中国广播艺术团著名作曲家张丕基、总政歌舞团青年作曲家雷蕾、中国音乐学院著名作曲家施万春、北京军区文化部著名词作家石详等15位业内知名人士担任评委。在133首参评作品中,根据评委的投票结果,按票数高低选出46首作品入围。
为体现评选活动公平、公开与公正的原则,我们于9月11日起与广电系统内最具权威的网站“中国广播网(www.cnr.cn)”合作,将初评入围作品全部登陆专为本活动开辟的网络平台(http://www.cnr.cn/2007zt/ycgq/),供广大听众进行网络投票,此阶段为期4周,由西城区第二公证处全程监督,统计票数。网络投票结束后,统计结果在作品终评时将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统计结果。
网络投票平台:http://www.cnr.cn/2007zt/ycgq/
评析结果公告!
2007年广播文艺(文学、音乐、综艺、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评析
获奖名单公示
节目征集
评选结果公告!
4444“第四届广播娱乐节目评析研讨活动”评选部分已完成,此次共有10档节目入围一等奖;22档节目入围二等奖;34档节目入围三等奖。详情查看——
获奖名单
节目征集
活动结束。。。
关于举办“2007’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原创歌曲奖”
作品征评活动的通知
文委会各会员台
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,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委托广播文艺委员会承办的“2007’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原创歌曲奖”歌曲征评活动现已正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参评单位和参评名额:
1、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各会员台可报送声乐作品1-5首。
2、 凡有新歌组创和录制能力的各级电台及台内节目制作播出部门,也可作为一个独立的参评单位报送作品;每一个参评单位可推荐选送2首新歌参评。
二、奖项设置:
2007’中国原创歌曲大奖 2名
2007’中国原创歌曲提名奖 20名
另设单项奖
最佳评委印象 1名
最佳原创作词 1名
最佳原创作曲 1名
最佳歌手 1名
最具潜质 1名
最佳表现力 1名
三、参评作品的要求及报送
1、参评歌曲的形式、风格、题材、体裁不限,提倡多样化;特别欢迎词曲琅琅上口、易于为群众所接受、喜闻乐见、易于传唱的优秀歌曲。
2、参评歌曲以“作品好、演唱好、录音好”三位一体的综合指标为评选的艺术标准。
3、参评歌曲应是2006年1月―2007年4月间创作并传播的歌曲,未在全国性评奖中获奖的原创新歌(参加过全国性评奖未获奖的新歌,经修改提高后仍可参评)。
4、参评歌曲一律为立体声录音,录音载体为CD光盘。
5、各参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,必须认真填写《参评登记表》(见附表),以便日后发奖及介绍播出。
6、报送,每首参赛作品须附歌片,所有资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。
7、参评资格以所在频率为单位,每个频率可选送1至5个节目参评。
8、参评节目要求寄送CD光盘2张,文字资料22份,歌片22份,每份文字资料前附参评节目申报表一份。
9、截稿日期:2007年6月15日,请用特快专递邮寄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参赛节目请寄往:中广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收。
地 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:100866
联系电话:010—86093077、86091472
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收件人:舒颖
四、作品评选和颁奖活动安排
1、2007年6月底进行初评。
2、2007年7月上旬进行复评。初评入围的歌曲将于7月全部上传sina网站,根据投票结果组织业内专家终评。
3、2007年9月初进行终评。
4、2007年11月将举办“2007’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原创歌曲奖”颁奖晚会。
五、关于作品版权
为推广获奖歌曲,组委会享有获奖作品(含词、曲、演唱、录音)的一次性版权使用权。对此有异议的参评单位,请事先向组委会提出版权声明。未见声明者,将视为同意。
六、其它
本活动将在新浪娱乐网站、“中广文艺网(http://www.51-radio.com)”和《中国文艺广播月报》开通专栏,有关本次活动的通知、动态、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照片等,都将随时公布,请随时查阅。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7年5月
下载申报表格
评选结束!
关于第九届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
(文学、音乐、综艺)节目专家评析研讨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台:
第九届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(文学、音乐、综艺)节目专家评析研讨活动工作即将开始。请各台接到通知后,精心准备,按要求报送作品。
一、参评要求
(一)文学节目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6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人物评介、作品赏析、知识介绍及文学评论等各类文学专题、板块、配乐广播文学作品均可(配乐文学节目不再单独设项);
3.节目要求思想健康,艺术性强,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有较强的可听性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4.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;
5.每个单位会员台选送一件作品。
(二)综艺节目(分三类)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6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报送类别
综艺专题类:
包括综艺专题、板块、娱乐类、益智类综艺节目;
综艺晚会类:
包括各类综艺晚会节目;
影视剧录音剪辑类
包括电影、电视剧、舞台剧录音剪辑,电影故事;
3.参评要求
(1)参评节目要求思想健康、艺术性强、制作精细、有较强的可听性、努力体现编辑功力,努力创新。节目应力求在构思、立意、选材、形式等方面要有所创新,有所突破;;
(2)节目长度在60分钟以内(含60分钟),超长综艺晚会可以节选或分集报送,但节目需送全集节目(任选三集);
4.每个单位会员台可选送一件作品。
(三)音乐节目(分两类)
1、常规音乐节目
(1)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6年内制作播出的;
(2)音乐专题、音乐板块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均可参评;
(3)参评作品要求思想健康,艺术性强,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,贴近生活,贴近群众,可听性强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(4)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内(含30分钟);
(5)每个单位会员台可选送一件作品。
2、音乐主持人节目
(1)节目形态必须是主持人形式,主持艺术与音乐艺术要尽可能地完美结合,直播、录播均可(请注意:“音乐主持人节目”这个分项,只受理主持人形态的节目,播报、播讲类形式的节目,不要参加此项评估);
(2)选材精当,主题鲜明,要以音乐作品作为表现主题的主要手段;
(3)简洁、流畅,衔接自然,可听性强;
(4)音乐作品的声音品质优良;
(5)在表现手法等方面有所创新;
(6)此项参评节目必须在2007年3月1日前播出;
(7)时间长度:30分钟以内;
(8)此项参评节目每个单位会员台选送一件(不占常规音乐节目名额);
(9)送评节目请在参评表“参评项目”一栏中标明“音乐主持人节目”字样;
三、送评节目规定
1、送评节目需复制12盘高质量CD光盘。请在每张CD光盘上标明节目类型、标题、长度、电台名称。有二类节目的项目,需分别录制。
2、送评节目需送交12份完整的节目播出文字稿,包括歌曲的歌词、引用作品原文、采访录音文字以及制作提示语等。
3、每份文字稿附一份“参评节目申报表”,按要求填写,主管台长签字加盖公章生效。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,其余可以是复印件。
4、以上规定请各台务必遵守,以免影响评估成绩。
注:承办展评会议的电台,可多送一个节目参评(可在两个分项中任选)。
四、参评单位的资格
1、参评单位必须是文委会的会员台(包括原有的会员台和新入会的会员台),非会员台如想参加展评,可申请入会,需经文委会领导审批方能报送节目;
2、申请入会的电台请上网下载或电话索要入会申请表格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加盖电台公章,并经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寄回文委会;
3、参评单位必须已经缴纳了今年的会费;
4、省会市台研究部和市(地州盟)台研究部仍按原分配名额选送节目参评。
五、节目送评时间
有资格报关节目的会员台,请务必按要求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参评节目特快专递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逾期无效。邮件标明“送评文艺类节目”
六、其它
1、此通知发出后即上传中广文艺网,请注意上网查阅、下载,网址:www.51-radio.com
2、咨询电话:010-86093077,86091472 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3、通信地址: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(邮编:100866)
收件人:舒 颖(收)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7年3月20日
下载申报表
评选结束!
关于第九届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
(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评析研讨活动的通知
戏曲、曲艺会员台:
第九届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(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评析研讨活动工作即将开始。请各台接到通知后,精心准备,按要求报送作品。
一、戏曲节目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6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 含戏曲专题节目(30分钟以内),戏曲故事(60分钟以内,可分上、下集),戏曲录音剪辑(60分钟以内),戏曲广播剧(60分钟以内);
3.参评节目要求思想健康、艺术性强、制作精细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有较强的可听性,努力体现编辑功力;
4.戏曲类节目不再单独设项;
5. 每个单位会员台可选送一个。
二、曲艺节目(分为两项)
1.参评节目必须是在2006年内制作播出的;
2.30分钟以内,专题板块均可,形式不限,参评要求与戏曲常规节目相同;
3.曲艺类节目不再单独设项;
4. 每个成员台可选送一个节目。
三、送评节目规定
1、送评节目需复制12盘高质量CD光盘。请在每张CD光盘上标明节目类型、标题、长度、电台名称。
2、送评节目需送交12份节目播出文字稿,包括引用作品原文、采访录音文字以及制作提示语、选用的唱段唱词等。
3、每份文字稿附一份“参评节目申报表”,按要求填写,主管台长签字加盖公章生效。其中必须有一份为原件,其余几份可以是复印件。
4、以上规定请各台务必遵守,以免影响评估成绩。
注:承办展评会议的电台,可多送一个节目参评。
四、参评单位的资格
1、参评单位必须是戏曲曲艺研委会的会员台,包括原有的会员台和新入会的会员台。非会员台如想参加评奖,可申请入会,需经戏研会审批方能报送节目;
2、申请入会的电台请上网下载或电话索要入会申请表格,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加盖电台公章,并经由主管领导签字将原件寄回文研会;
2、参评单位必须已经缴纳了今年的会费;
3、省会市台研究部和市(地州盟)台研究部仍按原分配名额选送节目参评。
五、节目送评时间
请务必按要求于2007年4月25日前把送评节目 特快专递到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逾期无效。邮件标明“送评戏曲、曲艺节目”
六、其它
1、此通知发出后即上传中广文艺网,请注意上网查阅、下载,网址:www.51-radio.com
2、咨询电话:010-86093077,86091472 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3、通信地址: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,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(邮编:100866)
收件人:舒 颖(收)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(戏曲?曲艺)委员会
2007年3月20日
下载申报表
评选结束!
关于举办
“第四届广播娱乐节目评析研讨”活动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各级广播电台:
为继续促进我国广播文艺节目繁荣,更好地推动各地电台娱乐类节目的发展,发现和培养广播界的新人、新秀,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,现决定举办
“第四届广播娱乐节目评析研讨”活动。
作品征集工作即日起开始,具体事宜如下:
一 主办:中国广播电视协会
承办: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二、奖项设立(参评总数的50%):
1、广播娱乐一等节目;(一等占15%)
2、广播娱乐二类节目;(二等占30%)
3、广播娱乐三类节目:(三等占55%)
三、参赛要求:
1、 参赛的节目形式、内容包括:
充分发挥编辑和主持人的想象力、创造力,力求节目形式创新的娱乐节目;
运用广播的多种手段定位制作,具有幽默的喜剧风格和时尚特点的娱乐节目;
以休闲娱乐为目的,有着强烈的欢乐氛围的娱乐节目;
采用游戏、竞猜等手段来体现欢乐性和互动性的娱乐节目;
益智、知识类娱乐节目;
轻松欢乐、可听性强的连续类娱乐节目;
戏曲、曲艺、音乐类开心小段主持人形式的娱乐节目;
能带给人们轻松、愉悦的谈话类节目;
主持风格、题材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的其它娱乐节目;
节目形式不限,直播录播均可。
2、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底前已经公开播出的节目。
3、 参评节目以25分钟之内为一个单元;超长的节目可分为上、中、下几个单元;连续类节目可任选三集。
4、 参赛资格以所在频道为单位,每个频率(频道)可选送1至2个节目参评。
5、 参赛节目要求寄送CD光盘11张,文字资料11份,每份文字资料前附参评节目申报表一份。
6、 参赛电台不限会员台,请各频率报送节目时务必在申报表中填写联系电话及联系人,方便沟通。
7、 截稿日期:2007年4月5日,请用特快专递邮寄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
参赛节目请寄往:中广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收。
地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邮编:100866
联系电话:010—86093077、86091472
联系人:韩丽、舒颖
收件人:舒颖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7年2月
下载申报单
节目征订已结束!
2006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(音乐、文学、综艺、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评析(即第八届中广协会专家评析)的评选已经结束,作为此项评析的承办方,我们有义务将入选的好作品推荐给全国的广播文艺工作者。无论是展播,无论是研讨,无论是学习,无论是借鉴,无论是珍藏,这些作品都堪称经典。
现在,我们将部分获奖精品节目压缩成精品节目CD光盘,推荐给广播文艺委员会的成员台。
该专辑包括:
1.音乐精品专辑 (14个节目)每单元工本费20元,共280元;
2.文学精品专辑 (10个节目)每单元工本费20元,共200元;
3.综艺精品专辑 ( 7个节目)每单元工本费20元,共140元;
4.戏曲、曲艺精品专辑 (10个节目)每单元工本费20元,共200元。
可以单独购买其中一个专辑,也可四个专辑同时购买,优惠价为人民币800元。
注:汇款请注明“文委会专家评析”字样
银行开户名称: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地址: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(100866)
银行帐号:0200048509024918708 (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)
开户银行:工行北京复外支行 联系人:舒颖
网址:WWW.51-radio.COM
联系电话:010-86091125、86093469 咨询电话:010-86093077、86091472
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文艺委员会
2006年10月
下载征订单
活动已结束!
“2006年广播文艺(音乐、文学、综艺、戏曲、曲艺)节目专家创优评析”活动全部节目评析均已结束,此次评析活动本次送评作品多为广播电台日常播出的可听性强、贴近生活的文艺类节目。依照“中广协会的专家创优评析量化打分规则”,本着促进广播文艺节目繁荣发展,鼓励节目形式与内容创新的原则,经过评委们认真评议,分别从策划、编辑、演播、制作、综合评估5个方面对每一个作品进行了量化打分,所有获奖作品均按照评委的分值高低排名。最终获奖节目比例如下:
音乐一等节目5个,二等节目9个,三等节目12个;
文学一等节目4个,二等节目6个,三等节目8个;
综艺一等节目3个,二等节目4个,三等节目7个;
戏曲一等节目2个,二等节目4个,三等节目5个;
曲艺一等节目2个,二等节目2个,三等节目4个。
2006年广播文艺(音乐)节目专家创优节目获奖名单
2006年广播文艺(文学)节目专家创优节目获奖名单
2006年广播文艺(综艺)节目专家创优节目获奖名单
2006年广播文艺(戏曲)节目专家创优节目获奖名单
2006年广播文艺(曲艺)节目专家创优节目获奖名单
2006年广播文艺节目专家创新评析获奖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