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奇制药虚构回款修饰利润遭警示,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征集
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【信披】查看更多考评等级
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团队表示,目前已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多批神奇制药(维权)证券索赔的立案材料。截至今日,此次维权仍在诉讼时效内,受损股民还可参与索赔征集。(刘佳律师专栏)
2025年9月27日,神奇制药发布公告披露,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。经监管查明,公司2023年利用已停止投入的“基药宣传计划”套取销售费用4483.83万元,通过员工个人账户转账虚构应收款项回款,对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的款项转回信用减值准备,致使2023年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,监管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并对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财务总监出具警示函。
该违规行为通过费用套取、个人账户回款、减值转回形成完整闭环,以此调节年报利润,属于较为典型的财务手段实施信息披露差错。
结合公司最新披露的2026年半年报,当期实现营业收入8.48亿元,同比下降11.73%;归母净利润2196.56万元,同比下降33.05%,医药制造板块收入下滑是业绩承压主要因素。公司基本面的变化,也会对投资者损失认定相关案件审理形成参考。
根据《证券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致投资者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目前,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团队暂定索赔条件为:在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(含当日)期间买入神奇制药股票,并在2025年9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。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依法登记维权,追回投资损失。(神奇制药维权入口)
(本文由上海家语理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刘佳律师,专注证券维权10年,执业以来成功为抚顺特钢、新研股份、仁东控股等300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,团队案件在办数量超过30000起。执业期间,刘佳律师始终站在投资者一方,熟悉证券诉讼全流程,诉讼经验丰富,索赔策略高效,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。刘佳律师用办案质量说话,让投资者的每一分损失都得到认真对待。)